沒想到我竟然會有一天,會整理起台北市小學學區與入學辦法的文章
因為我們在去年12月底從英國搬回了台灣,落腳在台北市
前幾個月都在忙著搬家,一直拖到了3月才正式入籍
也矇矇懂懂的Luke就這樣順利的入學
後來才知道我們落腳的行政區有滿多搶手的明星公校
因為陸續有人詢問相關的經驗,才慢慢地理解出台灣小學新生入學的一些重點
這篇文章是從我一開始是個超級門外漢,慢慢了解所整理出來的重點,
希望能夠是一目瞭然的也讓大家能清楚的理解
最初搬過來時我有上教育局查詢/確認我們居住地的學區學校
查完學區學校後,在準備入籍前就有致電到學校詢問
所以學校就已經知道我們是要準備轉學入學的學生
查詢學區可以到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區查詢系統
臺北市國民小學新生入學資訊網,也可以線上查詢學區與國小若居住的里鄰同時有兩所以上的學校學區,叫共同學區
須在當年指定的時間內回覆所選擇的學區,不然則由區公所直接決定就讀的學校
以台北市來說,學校總共可以分成三種類型:
|額滿學校 ,需審查入學|
代表在該入學年的 3 月 20 日基準日前,設籍在該學區內的學生數超出學校可容納人數,所以會需要去比較設籍時間長短。
|額滿學校 ,不需審查入學|
代表只要是在該入學年的 3 月 20 日基準日前,設籍在該學區內的學生(不是屬於寄居或一址二戶之情形),皆可順利分發入學。
|非額滿學校 |
因為學區內的屆齡孩童未超過學校可招收人數,所以全部都可註冊就讀。
而很多人詢問過寄居是可以的嗎?
如果不是滿額學校,基本上是沒有審查,是都可以入學
但若是滿額學校,就會有差!滿額學校來說是不能寄居的。
也就是自戶口名簿上,稱謂不能是『寄居』,須是獨立戶而一址只能有一位小ㄧ新生入學
雖然為了學區寄戶口法律上來說不會有刑事責任,但無居住事實卻虛報遷徙者,
如果有被舉報,虛報戶口的申請人和寄放戶雙方都會被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至九千元以下罰緩,還會被撤銷遷徙登記喔!
被委託者跟委託寄戶的人,都還是必須要思考一下!
而每年台北市政府(或各縣市政府)在3 月 20 日後會統整在學區內設籍的新生人數,
來決定與公佈哪些學校是額滿學校,哪些是需審查哪些不需審查,與額滿學校再分發的學校有哪些
所以記得每年在3 月 20 日後再至教育局查看當年核定的公立小學額滿學校公告喔!
需符合哪些條件可以『優先』分發至『滿額學校』呢?
也就是說,在審核時具有哪些條件是可以排在比較前面被分發的身份,
或是被列入審核條件內的條件有哪些?
A|父母(或監護人)與小孩要在當年3月20日前於額滿學校學區內完成設籍
B|新生小朋友是實際居住在『額滿學校』學區的住址,而非寄居。
C|小孩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監護人)持有的學區內同址建物所有權狀,
且該權狀是在小孩入學前一年12月31日前取得。
D|小孩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監護人)持有學區內連續居住2年以上,
經公證的房屋租賃契約證明(計算方式為110年3月20日前迄今)。
並提供當年度1月1日至入學資格審查日前,足以證明居住事實之水費及電費收據。
臺北市教育局核定113學年度公立國小新生分發第一階段額滿學校共有36校,
包括敦化國小、博愛國小、國北教大實小、幸安國小、金華國小、新生國小、和平實小、長安國小、
市大附小、蓬萊國小、延平國小、博嘉實小、胡適國小、東新國小、潭美國小、溪山實小、文昌國小、
石牌國小及清江國小,因設籍學生數超出學校可容納人數,將於4月22日到4月26日辦理優先入學資格審查。
教育局表示,其他額滿學校包括民生國小、雙永國小、仁愛國小、古亭國小、
吉林國小、國語實小、東門國小、日新國小、興德國小、志清國小、南港國小、內湖國小、
明湖國小、士東國小、雨農國小、天母國小及關渡國小,
因設籍學生數與可招生數相近,將不辦理額滿學校入學資格審查,
凡於113年3月20日前設籍並居住於該學區內的學生,原則皆可順利分發入學,
額滿學校暨改分發學校名單,現已公告於臺北市教育局官方網站及臺北市國民小學新生入學資訊網。
若是額滿學校已額滿無法入學需改分發,須在4月26日前回覆改分發調查表
以下為台北市113年度公立國民小學額滿學校暨改分發學校一覽表,可以從表中查看額滿學校改分發的學校選擇有哪些
另外,若有下列身份,
可向教育局在當年指定日期前申請優先分發『滿額學校』就讀,條件為:
A|兄弟姐妹為「身心障礙學童」,且已經在「額滿學校」就讀
B|父母雙方均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C|準新生為教育部認定的派外人員子女或僑委會認定的僑生
最後就是:
|Luke的入學分享|
我們是12月24日華航抵台,一直到3月5日才正式遷入戶籍
但在2月底那時有先打電話到學校詢問入學相關事宜
所以學務處老師已經有知道我們接下來會申辦入學一事
在辦好遷入戶籍那天,下午我就直接過去了學校一趟
就把入學的事情基本上都辦理好,隔天帶著Luke抽班級
就一起呵成的完成了入學報到手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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